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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度专业带头人、教研室主任、学业导师年终考核顺利完成

发布时间:2020-01-13 16:04:18

考核工作是学院加强内部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,也是建立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。为加强专业带头人、教研室主任、学业导师的管理,学院高度重视,根据学校通知和有关规定,于2019年12月17日在弘文﹒守正楼1215室,对2019年度专业带头人、教研室主任、学业导师进行年终考核。

 

一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

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、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为成员的考核工作小组。

 

二、考核范围

现有在校生的所有专业的专业带头人;现有教研室主任及实验中心主任;现有2016级、2017级、2018级本专科所有班级的学业导师。


三、考核的原则

考核依据《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》、《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》、《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》进行。

(一)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的原则。采取个人述职的方式,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。坚持考核条件公正、考核程序规范、考核结果公开。

(二)科学规范、简便易行的原则。考核结果采取民主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。一方面做到严密、规范,防止弄虚作假和搞形式、走过场,另一方面做到科学合理、利于操作。

(三)注重德才、工作业绩的原则。考核工作小组对教师的政治、思想水平、道德品质、工作业绩、业务水平、履职尽责以及日常工作过程材料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。


四、考核程序

1.专业带头人写出年度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并填写《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,连同每学年初制订的学年度专业建设计划、学期末工作简结、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工作会议记录(每学期两次以上)等交所在学院考核工作小组。

2.教研室主任填写《教研室主任考核表》(一式两份),连同每学年初制订的学年度工作计划、学期末工作简结及教研(室)工作手册等交所在教学单位考核工作小组。

3.学业导师填写《学业导师考核表》(一式两份),连同每学年初制订的学年度工作计划、学期末工作简结及学业导师工作手册等交所在学院考核工作小组。

4.考核工作小组按工作业绩、业务水平、履行职责等情况,对专业带头人、教研室主任、学业导师进行全面考核,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。

学院开展年终考核,不仅是对教师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检验考核,同时为教师搭建了工作成果、经验分享、学习交流的平台,对学院新学期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。